【教育之声网10月30日消息】近来,教育部核准了新一批中央部属高校的大学章程,至此75所部属高校已有32所拥有了自己的章程,而其他高校的章程也有望在2014年年底前起草完成。新公布的章程突出了“去行政化”、“教授治校”等亮点。关于“去行政化”,大多认为就是实行教授治校,而在一些人看来,大学官员不设行政级别就是去行政化。事实上,在现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下,即使去掉行政级别,实行教授治校,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行政化的问题。实际上,从大学校长、院长、处长、所长、主任到行政团队中相当一部分普通工作人员,有几人不是教授、博士?这难道不是“教授治校”?而全国几百余所民办本科院校,本就没有行政级别,其办学水平突出者少。
可见,高校去行政化,核心不在于对内部治理结构作形式上的调整,而在于从根本上实现对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充分尊重。只要能够促进学术的自由发展,外行未必不能领导内行。大学不能没有行政,大学不得不依靠行政。因此,大学“去行政化”应表述为推动行政科学化。
我们要去掉的“行政”是什么?显然,主要不是指各类行政机构本身,而是指妨碍学术进步的各种因素,包括阻碍知识创新、学术民主、学术自由、学科和课程建设、学术资源公平分配等在内的影响学校科学发展的方方面面。要让行政回归服务的职能,而将学术决策权交给没有行政权的学术人士掌管。现在大学行政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占着行政的位子不“行政”的教授太多了。表面上看是教授治校,实际上是教授面具后面的官员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