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瑞春
【人物简介】
马瑞春,1979年毕业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教师,数学特级教师、辽宁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现任大连市教育局副局长。历任:瓦房店市中学校长、瓦房店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瓦房店市副市长、大连市科协副主席(不驻会)。2002年4月起任大连市教育局副局长。2010年8月25日大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马瑞春为大连市教育局局长。
【教育方针】
学前教育改革试点
2010年10月,辽宁省大连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学前教育改革试点地区,要求其在“明确政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方面进行改革试点。
在大连市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中,学前教育发展主要有两大任务:一是要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20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以上,标准化幼儿园达到90%,全市0至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普遍开展;二是要真正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到2015年,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60%以上,2020年达到70%以上。
在制定教育规划纲要的同时,我们还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按照这个计划,到2013年,全市公办幼儿园比例要达到40%以上。在农村地区要逐步实行“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管理体制,每个乡镇都要办好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并逐步落实农村幼儿教师待遇。
建设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大连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举措主要包括“建、收、扶、助”几个部分。
“建”指的是新建改建一批公办园,包括新建12所城市公办幼儿园,新建改建29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市财政将对每所幼儿园按照每平方米1800元的标准进行建园补贴,另外还将对每所幼儿园按照150万元的标准配备玩具和图书,仅此项投入,预计将达到1.29亿元。
“收”指的是回收小区幼儿园办成公办园,这项工作实际上我们2009年就开始做了,市政府为此出台了专门的文件。前不久还专门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的小区幼儿园联合回收小组,对全市2005年以后开工建设的小区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对已经建成的29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展回收工作,目前回收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预计年底前全部收回。对尚未竣工使用的小区则严格依据市政府文件要求做好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对回收的小区幼儿园,市政府给予每平方米800元的开办费补贴。
“扶”指的是对全市城乡现有的250多所政府无投入的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和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按照目前生均成本5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城镇园每人每年4380元,农村园每人每年2760元,全市每年补贴1.4亿元。通过政府扶持保障这些公办幼儿园能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实施以上“建、收、扶”措施,今年政府投入的城镇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将达到217所,使城镇幼儿园比例由原来的3%提高到31%,在园幼儿由10%提高到42%,城镇适龄儿童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助”指的是建立大连市学前教育资助体系,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能够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自今年开始,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对在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免收托保费。据估算,全市将有近1万名孩子享受免费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