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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局长 杨靖波
2012-08-23 17:06:18   来源:教育之声网   




杨靖波

  【个人简介】

   杨靖波,男,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局长。曾任东莞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2011年4月起任东莞市教育局局长。杨靖波发表履新感言时表示,感谢市委的信任和栽培,市教育局和全市教育战线在杨晓棠同志的带领下,留下了优良的传统和作风,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他一定要珍惜这一宝贵财富,推进教育工作继续前进。同时,他表示有决心、有信心做一名好局长,在勤政、廉政、优政上下工夫,努力有所作为。

  【教育成绩】

  在他的领带下,近年来,东莞市始终坚持教育发展“六个优先”,不断深化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围绕“优质、均衡、提高”的目标,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目前,东莞教育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处于全省前列。东莞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措施有:

  实行“三转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

  为贯彻落实国家 “以县为主”的教育办学体制,整合优化教育资源,统筹城乡发展,使市镇两级财权和事权划分更加合理,村级不再承担办学的责任,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整体办学效益,东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1月起,中小学办学管理体制由市、镇、村三级办学管理转为市镇统筹办学、二级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收归市政府统筹办学,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所需经费全部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初中由市、镇(街)共管,以镇(街)为主,小学由镇(街)统一管理,村(社区)不再负责学校办学和管理,镇(街)初中经常性办学经费由市财政按经市核定的学生人数和年生均教育成本的90%拨付,余下10%及超出市核定成本以外的经费由镇(街)负担,镇(街)小学所需办学经费由镇(街)财政承担。实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后,市级财政增加教育经常性经费投入8.4亿元。

  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

  为提高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全面整合现有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根据办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东莞市在2007年7月颁发了《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决定从2007年起,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按照省一级学校、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及省、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省示范性中职学校的标准,新建高中阶段学校15所,扩建12所,全面整合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实行规模化、集约式办学,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优质化。争取在2011年前,将全部公办高中阶段学校都建成优质学校,将东莞打造成全省高中教育高地。截至2008年底,已有麻涌中学等6所学校的新建、扩建工程的选址和扩建规模已获市政府批复同意,7所学校的建设项目已经上报市政府。停止了清溪、凤岗、桥头、横沥4镇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由塘厦中学和常平中学面向以上4镇招收高一新生。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我们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扶持引导,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2008年,召开清理整顿无证办学工作会议,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全年共清理整顿无证中小学(幼儿园)146所,全市基本消除了无证办学行为。制订并实施《东莞市民办中小学督导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共评定7所民办中小学为“东莞市三星级民办学校”。发挥民办学校奖励专项资金作用,开展先进民办学校评比,对20所以招收新莞人子女为主、规范办学、成绩突出的民办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实现省教育强镇全覆盖

  2005年底,东莞顺利通过省督导验收,成功创建为省教育强市,成为继深圳、佛山、中山之后的第四个省教育强市。成功创建省教育强市后,根据东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教育强市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决定》,东莞重点扶持经济欠发达镇创建省教育强镇,在财政资金、政策、经验上给予支持,2006年和2007年市财政共投入4.5亿元,对创建省教育强镇的镇进行补助。2006年,沙田、茶山、中堂、洪梅等4镇顺利建成省教育强镇,2007年,石排、麻涌、企石、谢岗、望牛墩等5镇也通过了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实现省教育强镇全覆盖。

  统发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

  长期以来,东莞不同镇街之间、不同学校之间教职工工资收入存在较大差距,影响了部分镇街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东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9月起,由市财政委托银行统一按市属学校标准发放全市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和奖金,市财政为此增加对镇(街)经常性教育经费拨款1.09亿元。为使教师福利待遇得到进一步保障,东莞市委、市政府又决定从2007年9月起,将教师住房津贴纳入市财政统发,使全市教师工资统发机制更为完善,进一步调动了教师工作积极性。这两项改革政策,从根本上保障了镇(街)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使一些镇(街)教职工工资水平得到提高,稳定了全市教师队伍,促进了城乡教育、区域教育的协调均衡发展。

  实施完全免费义务教育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决定》,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和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东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9月1日起,免除本市户籍(包括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从2007年9月1日起,免收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书本费,从2008年9月1日其,免收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借读生杂费差额,实现完全免费义务教育。

  积极探索解决新莞人读书的有效办法

  东莞市按照“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精神,并根据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采取在公办学校借读和举办民办学校的办法解决新莞人子女(即流动人口子女)读书问题。各镇(街)都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利用剩余学位尽量招收新莞人子女入学。为了减轻新莞人的经济负担,还规定经镇(街)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入学,并到指定公办学校借读的农业户口新莞人子女,其父母在同一招生学区所在地有固定住址,且连续暂住5年以上,并有合法就业经营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的,按本市普通生书杂费标准收费。同时,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举办专门招收新莞人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并加大管理力度,着力提高民办学校的质量,使之成为解决新莞人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渠道。至2008年底,东莞全市经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小学有237所(含民办中职学校7所),全市中小学非户籍学生49.15万人中,在民办中小学就读的有36.21万人,占全市非户籍中小学生的73.8%。

  实现普及高等教育

  东莞市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普通高考竞争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7年,东莞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0.9%,实现普及高等教育。在此基础上,2008年高考再上新台阶,全市参加高考总人数23632人,其中普通类19803人,高职类3829人。在普通类考生中,本科以上上线总数7035人,比2007年增564人,增幅8.7%;第三批B线以上上线(总上线)人数15047人,比2007年增1772人,增幅13.3%。在普通类考生中,共录取16702人,录取率为84.3%,比全省平均录取率高13个百分点。本科层次录取8080人,专科层次录取8622人。高职类考生录取1414人,比2007年增408人,增幅40.6%,占全省录取总数的1/11。今年我市每万户籍人口升大学为92人,升本科为43人,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分别排列第一、第二位。全市户籍人口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53535人,每万户籍人口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3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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