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权,但并不等于拥有了监督权。当公众看了直播之后,有意见怎么提出来,怎样发挥监督作用,招考部门如何吸收公众的合理建议,有没有纠错补救办法等,都需要建立一种互动机制。只有公众可以自由提出自己的意见,并且相对集中、合理的意见对招考结果有实际影响力时,直播的意义才能真正体现出来。否则,只能是形式大于实效,直播可能变为“面试秀”。
在考官遴选上,直播虽然加大了考官的压力,但考官和考生仍有认识的可能性,不排除仍有“走后门”和暗箱操作的机会。只有减少本地考官特别是招录单位考官的人数,引入异地考官调配制度,才能有效防止“人情面试”和“关系面试”。期待有关部门与社会公众一起努力,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拿出更多、更有效的办法,使人事招录工作更阳光、更透明、更公正。(徐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