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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时期教育及科举制度的变革
2014-07-17 17:12:05   来源:教育之声网   

  科举内容的变革

  有鉴于唐代科举的帖经、墨义完全是考死记硬背儒经,而诗赋考试又与治国实际关系不大,到王安石变法时,废除帖经、墨义、诗赋等传统科目,改试经义,经义是论述儒经某一内容的小论文,既考察考生对儒家经典的掌握理解,又考察考生的文笔水平。为了加强评阅的客观性,王安石还编制了经义式,作为标准格式。不过诗赋毕竟是士大夫文人的基本素养的体现,后来采用诗赋考试还是经义考试几经反复,经义最终还是占了上风。

  科举管理和考试制度的健全化

  废止门生称谓及公荐制。门生称谓和公荐是唐代科举的旧习,助长了科举的徇私舞弊和官场的拉帮结派,加剧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纷争,也不利于政权的巩固。宋太祖即位后不久,废止权臣向考官推荐考生的特权,并诏令考生今后不得再呼考官为恩门、师门及自称门生,所有考中的进士,都算是天子的门生。

  实行殿试制度,将选士大权直接掌握在皇帝的手中。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最终决定性考试。在唐武则天时曾一度做过,到宋代开宝六年(973年)正式实行殿试,并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

  改善考官任用制度。唐代科举考试主考官基本是固定由礼部侍郎担任,这不仅造成了礼部权力的专擅,而且也有利于营私舞弊。宋代实行权知制度,主考官不再由固定的官员担任,而是临时委派,考官在受命之后,要立即进驻贡院,隔绝与外间的联系,称为锁院,这样防止了串通作弊。除主考官之外,还要另行委派若干副考官,称为同知,以加强对考官的监督和相互制约。

  对与考官有亲属或其他亲近关系的考生实行别头试,即另行开场考试,考官与考题也另行安排。目的在于制约人情影响。

  对试卷实行弥封(糊名)、誊TENG录制度。考生交卷后,先由弥封人员将考生的姓名密封起来,再由誊录人员将试卷内容原封不动地誊录出来,将誊录的试卷交给阅卷人评阅。这样,阅卷人就无从知道试卷是何人所作,判卷也就比较客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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