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教育之声网
重要声明:
“教育之声网”推送文章除实在无法确认,我们均会注明作者及来源。部分文章或图片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将会在36小时内删除处理,特别感谢,也特别欢迎您的投稿。
滚动新闻:
贵州省2012年高考增加英语听力考试
2012-08-30 10:48:25   来源:教育之声网   

  根据教育部批准的《贵州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高考方案》,贵州省将从2013年开始对参加高考的考生进行外语科听力考试,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部分中进行,首次考试将在2012年9月实施。

  2013年,贵州省高考报考科类和科目设置不变,继续采用文史、理工、体育、艺术科类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设置。但与以往不同的是,2013年起,高考中在外语科目增加听力考试,也就是说新课改后的所有高考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听力考试。其中,英语听力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部分中进行,考生可在高中第三学年第一学期9月和第二学期3月参加听力考试,若考生参加两次考试,以考生最高成绩计入高考英语科目成绩。其他外语语种听力考试时间和计分办法按教育部的统一规定执行。

  同时,为了让学生和教师对新增的英语听力考试有适应的过程,贵州省高考英语听力成绩采取分步计入高考总分的办法:即2013年、2014年英语听力分值为15分,笔试分值为135分;2015年及以后英语听力分值为30分,笔试分值为120分。

  2013年、2014年,贵州省高考英语笔试使用卷面分值为120分试卷,按135分进行折算,即卷面成绩乘以135除以120计入高考英语科成绩;听力考试使用卷面分值为30分试卷,按15分进行折算,即卷面成绩乘以15除以30计入英语科成绩,英语科总分仍为150分。笔试折算成绩和听力折算成绩相加为考生英语科成绩。2015年起,高考英语笔试成绩、听力成绩按考生实得分数计入高考成绩。

  报名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级学生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符合《贵州省关于外省学生迁入我省报考普通高校资格审查的规定》(黔招委[2007]22号)的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考生必须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报考;我省户籍在省外高中借读且要返回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贵州省户籍在省内但未在户籍所在地高中就读的应届在校生,可在就读高中所在考区报考;须参加两次考试的考生,两次考试必须在同一考区报考。

  高考英语听力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听力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exmis.gzszk.com 或http://222.85.136.16/),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输入个人报考信息。第二阶段: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亲自到信息确认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凡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第一阶段报名时间(网上信息输入时间): 7月16日-20日,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时间): 7月21日-25日。

相关热词搜索:贵州 高考英语 听力
相关评论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我要链接 | 教育之声简介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 2000-2012 cedcm.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edu@cedcm.com.cn | 京ICP备12037710号-1 | 总机: 010-88687877 | 传真: 010-88682677
本网站所刊登的教育之声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教育之声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