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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通过 赋予校车通行优先权
2012-08-29 16:19:21   来源:教育之声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下午4点22分,中国政府网首页上出现了一条新闻: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至此,在前后半年的时间里,这一条例草案终于瓜熟蒂落。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图片来源:中国网)

  这半年里,从“夺命校车”事故频发,到温总理要求法制办迅速制定安全条例,到草案征求意见7千多条,再到“校车安全”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每一件事,都在全社会的关注下发生。而今天我们最关心的,依然是同一个问题:拿什么来真正消除校车安全之痛?

  去年11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指出,国务院已经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制订校车安全条例。

  温家宝: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也就是说,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这样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消息一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国务院法制办在起草条例的过程中除了按程序进行调研、座谈、上网征求意见之外,还少有的接受了本台记者的两次专访。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校车安全被写入其中。报告指出,农村中小学布局要因地制宜,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孩子们就近上学的关系。报告还强调,要办好农村寄宿学校,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孩子们的人身安全。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也贯穿了这一原则,草案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交通风险。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村地区,要采取措施保障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国务院法制办公交司司长赵晓光说,对于解决校车问题,城市和农村有不同的方式。

  赵晓光:通过就近入学、发展城市公交、对农村和城乡结合地区的校车问题就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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