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教育之声网
重要声明:
“教育之声网”推送文章除实在无法确认,我们均会注明作者及来源。部分文章或图片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将会在36小时内删除处理,特别感谢,也特别欢迎您的投稿。
滚动新闻:
首页 > 新闻 > 正文
夏季溺水高发 预防儿童溺亡与其堵不如疏
2015-07-29 09:06:58   来源:南方日报   

  【教育之声网7月29日消息】7月17日17时许,三水芦苞镇某养殖场内,一养殖工人的两个孩子在家门口的鱼塘溺亡。目前,警方初步确定两人系溺水死亡,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夏季是溺水高发期,仅7月以来的20余天内,广东不断有媒体曝出少年儿童下水溺亡的消息。8日,东莞两名来自湖南的小姐弟到东江边玩耍,不幸双双溺水身亡;12日,深圳母子3人溺亡水库;19日,东莞4岁幼童游泳池溺亡……

  这一连串冰冷的数字背后,是如花般生命的陨落,更显出我们安全教育的无力。暑期安全教育年年强调,事故却一而再再而三上演。据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的统计显示,我国每年有近5万名0—14岁儿童死于意外伤害,其中因溺水身亡的儿童高达2万名。

  事实上,每逢暑期来临,学校、教育机构等相关部门都向家庭发放通知,提醒家长注意防止孩子溺水;但是就实际效果看,却并不如人意。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有一些儿童溺水身亡的噩耗传来,给家庭和社会蒙上了一层阴影。这其中到底是哪个环节做得不到位?如何才能真正有效防止这类事故的发生呢?

  最近频频发生的儿童溺亡事故中,有很多公众认为家长明显负有主要责任。在家长监护责任方面,媒体也经常将内地跟香港及欧美发达国家进行比较,根据香港法律,如果独留的小孩发生意外,政府可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家长缺乏安全意识的情况确实存在。然而,不论是让孩子独处还是将孩子放在危险的工作环境,细想有哪个家长愿意将自己的孩子置于危险的境地呢?家长偶尔疏忽是有的,但更多的是家长在谋生的重压下迫不得已的选择。特别是对于双职工家庭来说,让孩子独处是无奈的选择。

  这类事故实质上是家长监护不力,学校安全教育欠缺,政府相关安全设施投入不足、水域安全管理不善等多方安全措施缺位下的综合结果。因此,儿童监护不仅仅是家长的责任,也是政府和社区的责任,需要社会综合协调,共同努力。

  当家长没能力尽监护责任时,政府应该如何介入,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从立法上看,我国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对监护人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但是忽视了国家、政府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救助义务。在香港的公共屋邨中,政府都设有临时托管中心,帮助全职工作的父母们解决后顾之忧。除了政府之外,香港还有大量的社团组织也开设了类似的托管中心。在欧美等国家,儿童居住地的社区承担“临时监护”职能,由社区志愿者自发承担临时监护的任务。

  此外,社区应当要做好夏季安全的巡防工作,确保户外的池塘、沟渠等水域防护工作做到位,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另外,通过举办社区暑期活动等方式丰富孩子们的文化生活,让孩子们有个安全而快乐的暑假。

相关热词搜索:儿童
相关评论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我要链接 | 教育之声简介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 2000-2012 cedcm.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edu@cedcm.com.cn | 京ICP备12037710号-1 | 总机: 010-88687877 | 传真: 010-88682677
本网站所刊登的教育之声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教育之声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