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上,类似评比的奖金等,其实已超脱了物质范围,还包含着尊师重教的意义成分。对那些坚守边远地区、贫困乡村的教师而言,这类表彰奖金或许只是杯水车薪,但在待遇还难立马飞升的情况下,它聊胜于无。而就是国家教学名师奖,也给获奖教师2万元现金奖励,且国家税务部门明确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为何有些地方却把给教师的物质奖励取消了?它会否被挪用、侵占?……这是个问题。
就舆论看,网民普遍认为表彰奖金应“同行”,原因也跟一些基层教师待遇低下不无关系。事实上,虽然我国1994年施行的《教师法》就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政府近年来也实行了义务教育绩效工资,但不少地区的教师收入仍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