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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应届生当个体户每年至少减免八千元税费
2014-07-18 11:04:31   来源:教育之声网   

  【教育之声网7月18日消息】唱着“离别曲”的“毕业季”刚刚过去,一年一度的“就业季”便悄然尾随而至。据了解,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将达到727万人,比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季”的2013年增加28万人,再创历史新高。在高校毕业生总量压力进一步增大、用人需求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启动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对《通知》内容进行了解读。

  小微企业招用应届生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享财政贴息

  《通知》明确,要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

  “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除了享受社保补贴,还能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届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可享受就业补贴和免费档案保管服务。”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通知》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实现就业并工作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就业补贴;对到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地市和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免费提供档案保管服务。此外,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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