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之声网1月9日消息】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调整我国中职学生资助政策,扩大中职免学费范围、完善中职国家助学金制度。10月22日,国家财政部、发展委、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出台《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10月30日,国家四部委召开了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工作视频会议。10月30日,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召开了全省中职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培训会议。
为贯彻落实上述会议、文件精神,提早做好沈阳市国家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调整的准备工作,11月8日,沈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市教育局职成处、民办教育处组织全市中职学校负责学生资助的主管校长和工作人员,召开了相关的培训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省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就国家中职学生资助新政策作了细致地解读,并结合新政策对下一阶段该市学生资助和学籍管理工作进行了布置。会议还对全国中职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部分升级内容进行了培训。
此次国家决定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由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由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步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