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之声网1月9日消息】近日,丹东市正式建立学前教育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进行补助,这一举措将学前教育纳入了财政资助范畴,完善了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学前教育资助的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中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以及经教育、财政部门审核认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2400元(每人每月200元),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1200元(每人每月100元);资助比例为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约占城市在园儿童总数10%,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约占农村在园儿童总数的15%。
丹东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建立,对于减轻农民和城市弱势群体的经济负担,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促进丹东市教育公平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