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方式:
均为笔试,考试工具以准考证公布为准。艺术类各专业(门类代码:13)考试所需特殊工具由考生依据考前公告自备,画纸由研究生部统一提供,不得私自携带。
七、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1、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复试工作拟于2013年4月进行,5月上旬前结束。
2、我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当年复试分数线,各专业(领域)不单独划线。
所有申请调剂我校,参加复试且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前将本人初试试卷调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任一一门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3、考生复试时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录取后新生入学时不再进行入学体检。
4、录取
(1)我校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