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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成杰死刑引发的风波
2013-07-15 18:02:49   来源:教育之声网   

  【教育之声网消息】近日,一个曾成杰的死刑犯进入人们的视野,激起了舆论涟漪。

  曾成杰何许人也


曾成杰在狱中

  曾成杰是原湘西吉首三馆房地产联合开发有限公司、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裁,2008年12月,曾成杰因涉嫌集资诈骗被逮捕。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维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7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曾成杰执行死刑。

  曾成杰之女微博喊冤


曾成杰小女儿曾珊

  非法集资的商人被枪毙了,这等大快人心的好事,全国人民应该弹冠相庆。可是随后曾成杰的女儿曾珊7月12日晚在微博上为父喊冤,称“政府在没有任何通知家属见面的情况下,已被秘密执行死刑”,引发了广泛关注。7月13日,曾珊微博上陆续展示其父被冤的证据,当天下午17:20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条微博,写道“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很快各路法律人士引用相关法律辩驳荒唐的言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钱,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由此看来,长沙中级人民法院之前微博所言“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攻自破。面对人们的声声讨伐,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微博反驳,称“曾成杰执行死刑钱验明正身前,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曾成杰没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网友随后质疑“曾成杰死无对证,此言何以令人信服”?一小时后,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微博致歉,微博管理人员对刑法钻研不够,导致发出一条错误信息(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网友纷纷表示心寒,不得不开始怀疑曾成杰案另有隐情。

  律师表示疑点颇多

  在人们长沙中级人民法院推脱责任而嗤之以鼻之时,曾珊突然微博道歉:对这两天不理智所道歉,只想拿到父亲骨灰。此番道歉引发猜想,难道曾珊遭受法院施压,不不道歉澄清就拿不到骨灰了?7月14日曾珊微博晒出法院死刑执行通知书,曾成杰执行死刑在7月12日,通知书上的邮戳却是7月13日的,之前曾珊得知的注射死亡,变成了枪决。曾成杰代理律师王少光提出本案疑点:最高法院院长在案发时是湖南省长,在湖南高院判处曾成杰死刑时是省委书记。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审判决,直到2012年3月周强从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长前,最高法院都没有核准,周强当院长后不到三个月核准。

  名人调侃死刑见亲属

  李开复7月14日8点微博声明:若自己被判死刑,决不放弃见亲属最后一面。王石微博声称:自己过去对“重庆事件”一些做法莫不吭声,是懦弱的行为,对违反法律、侵犯财产、侵犯生命的权利部门应该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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