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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学生不可欺 市场监管要补课
2015-01-14 10:19:24   来源:南方日报   

  【教育之声网1月14日消息】时下,假期打工已经不单单是学生们勤工俭学的主要途径,更成为不少学生增加社会阅历、积累工作经验的有效办法,越来越多的学生都非常重视假期的工作经历;另一方面,在学生就业市场上,用人单位也因毕业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工作经历等实际因素而越来越重视人才的实习经历。在这两方面的“撮合”之下,假期打工、实习市场火爆。

  眼下又快到一年一度的寒假,按照以往的惯例,清远也会有许多学生选择打工挣钱或社会实践。而一些企业因为年底用工难,也瞄准学生工。然而,由于学生打工市场的不规范,一些不良中介借以敛财,学生打工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

  据悉,一些打着介绍工作、协助快速求职等旗号的中介公司,在违规收取职业介绍等中介费用之后,非但不能按照合同尽快提供工作机会,甚至还非法利用求职人的求职资料、个人信息,通过种种渠道谋求非法收入,严重侵害了学生打工者的利益。

  为对学生打工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笔者认为,政府应当严厉打击非法用工现象,杜绝非法用工的情况。企业在雇佣学生工时要查看身份证明,低于法定年龄的学生不得雇佣。对学生每天的打工时间应该作出限制,每天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宜超过六小时,并且要保证学生打工期间的安全。

  其次,通过政府的劳动用工渠道,建立合法的学生兼职中介机构,依法付给报酬。政府有自己的劳动用工渠道,可以与学校的勤工俭学部门结合,建立合法的学生兼职中介机构,按照法律规定付给报酬。每小时和每天的工作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较长时间,比如超过七天的用工应当签订用工合同。

  为加强对学生打工安全意识的教育,笔者认为,可由政府组织有关司法、劳动监察、青少年心理教育机构等单位,到学校对学生进行有关打工安全意识的教育,让学生明白自己在打工时有哪些合法权益和应该注意哪些安全方面的问题。通过教育让学生树立正确的兼职观念。学生的第一身份是学生,应正确处理学习与兼职的关系,以学习为主,兼职为辅。

  最后就是建立学生打工投诉渠道。据了解,目前学生打工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往往投诉无门。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设立并向学生宣传相应的投诉及维权渠道,在学生受到侵权时,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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