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需7证
当天,市教育局发布《长沙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措施》,公布13条新举措,首次发文明确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需要7证,在以前6证的基础上多了一个出生证。
《措施》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岁,需在城区公办小学就读,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本市从业证明(合法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学前教育证明,由住所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
同时,减轻费用负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实行同一收费标准。政府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家长收取“借读费”和与就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