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之声网8月13日消息】以626分的高考总分考入某大学七年制本硕连读的吴强(化名),去年因重考课程学分达到17.5分,受到学校降格、留级处理。吴强对校方处理不服,随后起诉到渝中区法院。日前,重庆渝中区法院认定学校处分程序不当,判决撤销处分。如今判决已生效。
在校大学生:受降格留级处理
吴强,重庆渝中区某大学第一临床学院临床医学七年制2009级学生。
去年9月,按照正常升学,他应该进入专业五年级学习,但他接到教务处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出的《降格通知》:“我校原七年制2009年级学生吴强因成绩原因应作降格处理。经研究决定,该生降至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2010年级继续学习,请及时妥善安排”。
吴强对校方处理决定不服,随后向相关部门反映。
校方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随后校方向吴强送达书面通知书,通知他“务必于2013年10月21日前到第一临床学院2010级五年制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到,参加2010年级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学习……”
同年11月18日,重庆市教委在接到吴强的申诉后,做出《学生申诉处理处决定书》,维持学校的处理决定。
去年12月24日,吴强向渝中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学校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