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称学校违规
“为维护高考录取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省教育厅要求沈阳音乐学院继续妥善做好考生家长的工作。”8月1日下午,辽宁省教育厅回应了家长下跪一事。
辽宁省教育厅明确表示,沈阳音乐学院在所发放的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上加盖“计划名额之内”的行为,违反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14]2号)有关规定,即“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所以此行为应视为无效。
此外,辽宁省教育厅还解释了招生名额变动一事:此前,沈阳音乐学院曾要求省教育厅将省外剩余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省内使用,用于录取这部分考生,省教育厅经认真研究,并会商有关部门,认为这种做法不符合2014年2月12日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下达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4]22号)的第5条规定,即“从2014年起,艺术类省内和省外招生计划由学校自主确定,未完成的艺术类省内和省外招生计划不可调出调进使用,也不可用于非艺术类招生计划的调整”,因此,不予同意。
辽宁省教育厅称,连日来,省教育厅派人认真接待上访家长代表,“耐心解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关于招生计划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做了大量的接待、劝导工作”,但“仍有部分考生家长不接受省教育厅的答复意见,并且有过激行为,坚持要求录取”。
辽宁省教育厅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只是表示要求学校妥善解决此事,并将对学校的违规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
记者试图联系沈阳音乐学院采访,但多次致电、发短信,对方均未予以回应。
“有些学校为了吸引生源,会给考生发‘预录取通知书’,向考生提前承诺录取。以前学校可以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协调、调度招生指标来解决问题,但是从前年开始,教育部规定不能这样做了。”熊丙奇说。
“学校向家长承诺录取的做法是违规的,高考录取以前学校不能向任何考生作出承诺,一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一定是在录取工作结束以后才知道的。而且这会对考生填报志愿有导向性。”
熊丙奇认为,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处理。第一,学校要遵循规则,不能够在高考录取结束前作出承诺。第二,高考组织者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进行改革。教育部门应该处罚违规操作的这个学校,“但不能让学生来承担这个后果,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共同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招生一定是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熊丙奇说,“这个问题的出现是现有高考制度所导致的。”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原来沈阳音乐学院将外省招生名额调剂给省内,这样做可能存在一个原因,就是省内的学生比较想上这个学校,这形成一个供求关系。背后有没有灰色的利益链,这个问题值得深究。
“涉及学生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辽宁省教育厅对招生名额调剂一事进行改革,储朝晖认为,这应该从源头上开始规范。如果事情已经运行到半路上了再进行规范,就应该考虑它可能会产生的后果。“如果主管部门将学生的权利放到了一个适当的位置,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谈到问题产生的原因,储朝晖认为,根本在于计划招生体制。“学校是现有体制的受害者,而考生就是学校(违规操作)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