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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被指遭移动不正当垄断 三部门皆称积极监管
2014-07-23 10:00:42   来源:教育之声网   

  【教育之声网7月23日消息】在浙江省内杭州、金华、湖州等多地的高校内,学生绝大多数是移动公司的客户,对于通信运营商而言,能够拥有如此高的市场占有率本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只是,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却发现,移动公司与众多高校合作,存在“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SIM卡”、“在资料袋中夹放SIM卡”等做法。在业内人士看来,这种做法违背国家及浙江省的相关规定,存在排他性,属于不正当竞争。

  据悉,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及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曾在2012年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秩序推动校园信息化建设的通知》,要求运营商不得与学校签订排他性协议。然而,面对移动公司的做法,三大部门是否有所了解,又是否会采取措施阻止?记者进行了采访。

  运营商不正当竞争 《通知》如一纸空文

  多年以来,移动、联通及电信三家运营商早已形成“三国大战”般的竞争局势。在运营商看来,高校是扩展客户的重要市场,而大一新生无疑是最有潜力的客户之一。所以,每当“招生季”,运营商则煞费苦心地挖掘大量新客户。

  记者调查2013年及此前几年浙江省高校新生入学时的情况,发现每一届新生绝大多数都使用移动(SIM)卡,一届届累积下来,校园市场几乎是移动公司独占鳌头。

  然而,移动公司的主要营销手段并非是在学生报到当天寻找客户,而是提前与高校合作“做足功课”。记者发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在学校寄出的录取通知中内夹寄SIM卡,浙江树人大学、浙大城市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大学等学校采取这种方式;二、新生报到时领取的资料袋里放着SIM卡,包括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师范大学等。

  据悉,工信部2011年发布了《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明确规定“禁止签订排他性协议”、“禁止夹寄SIM卡和宣传资料”等。在通信行业业内人士看来,移动公司的上述行为明显违背了工信部的规定。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2012年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及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秩序推动校园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电信企业应当守法经营,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不允许与学校签订任何形式的排他性协议等。

  既然国家工信部及浙江省相关部门都有明确规定,为何高校市场不正当竞争之风依旧盛行?不禁令人质疑相关部门是否做好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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