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之声网7月15日消息】暑假已至,为促进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健康发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昨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这是继2012年教育部联合多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后,明确对带队教师人数、教学内容占比、协议规定事项、行前培训等具体内容做出规范。
教学内容占比不少于全部行程1/2
《指南》中指出,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是指根据中小学学生的特点和教育教学需要,在学期中或者假期以集体旅行和集中住宿方式,组织中小学学生到境外学习语言和其他短期课程、开展文艺演出和交流比赛、访问友好学校、参加夏(冬)令营等开拓学生视野、有益学生成长的活动。
在境外研学旅行中,教育教学内容和学习时长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在境外全部行程计划的1/2。境外研学旅行要注重活动特色,丰富教育内容,可以选择或者包含环保、科技、人文、自然、历史、文学、艺术、体育等主题活动。
带队教师与学生比例不低于1比10
境外研学旅行一般应以小学四年级以上年级的学生为主体,组织三年级以下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参加活动的,举办者应当依法特别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境外研学旅行须配备随团带队教师,并指定1名带队教师为领队。团组的带队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学生年龄结构偏小的团组,需酌情增派带队教师。一个学校有超过5名学生参加同一个境外研学旅行的,学校应当告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