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之声网7月14日消息】11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指出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免收学杂费、课本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高校要创造条件招残疾生
根据《计划》,到2016年,广东全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各县(市、区)入学率力争达到当地普通适龄儿童少年水平,其他地区各县(市、区)达90%以上;重度肢体、孤独症、脑瘫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全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0%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各县(市、区)达85%以上。
在高等教育方面,《计划》要求各地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等提供更多方便,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加强残疾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提高残疾学生就业创业能力。高等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