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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高中择校生比例不超过计划10%
2014-05-05 10:14:27   来源:教育之声网   

  【教育之声网5月5日消息】5月4日,甘肃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2014年的中考招生中,每所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10%,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同时,实施意见还对高校招生、中小学招生进行了严格规定。

  中小学招生:不再新增审批特长生招生学校

  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厅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 “以分择生”的行为。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甘肃省教育厅不再新增审批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招生学校。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此外,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逐县(区)、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力争2014年秋季就近入学比例达到90%以上。

  高中招生:择校生比例不超过计划10%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甘肃省将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进一步压缩“三限”招生比例。2014年,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为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打下坚实基础。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同时还将加强普通高中涉外办学收费行为监管。公办普通高中单方面引进国际课程,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办学经费成本核算,不得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

  高校招生:违规录取生一律不予电子学籍注册

  此外,教育部将建立高校招生检查制度,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生考试部门,组织专家对高校招生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抽查高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对于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电子学籍注册;已经注册学籍的,要坚决予以取消。

  甘肃省教育厅今年将重点治理违规招生问题,实施招生承诺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人、高校校长公开承诺“零点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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