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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将为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
2012-09-24 10:30:31   来源:每日甘肃网   

感恩老师 庆祝第28个教师节_每日甘肃网专题

范围:2003年9月25日以前聘用、连续工作5年、年满60周岁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首席记者 魏娟)9月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通过择优招考、考核转岗等方式,我省代课教师数量逐年下降,从2003年的31800人已经下降至目前的8864人。为保证代课教师老有所养,我省将对符合一定条件、年满60周岁的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

  据了解,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小学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3年9月25日以后,我省不再允许产生新的代课人员。对不具备教师资格、无法胜任教学工作的代课人员予以辞退。将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代课人员纳入到我省教师招考范围,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的办法选入到教师队伍。从2010年开始,省上把择优招录代课人员纳入到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考工作,将“2003年9月25日以前聘用,在我省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教师资格证,无违犯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记录,政治表现良好,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身体健康的县聘代课人员”纳入范围。

  对具备教师资格、符合教师任职条件、未能考录的代课人员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考核,妥善安排转岗。寄宿制学校后勤服务岗位、扫盲岗位和社会其它岗位聘用人员时应优先考虑代课人员。对符合一定条件、年满60周岁的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具体发放范围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经县市区聘用的,曾在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上代课连续5年以上(含5年),凡年龄满60周岁,离开教学岗位后再未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代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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