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之声网12月29日消息】最近,我看到一个美国版的《弟子规》,规定孩子9岁以前需要掌握的26种基本礼节。我不是说我们要学它的具体内容,而是说我们要学习它的做法。它里面明确规定:当你需要他人注意或者想跟人谈话,最礼貌的话语是对不起、打扰了。当你不确信可不可以做某件事情,最好先征得许可。收到任何礼物都要说谢谢。在大人面前绝对不可以说粗话。不要给别人起卑劣的绰号,不要因为任何原因取笑别人……我们现在非常需要这种具体的规定,让孩子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不仅给他们提出要求,而且能够通过示范和检查,让他们感受到规则的力量。
现在常讲中国人在国际上的形象不好,就是因为我们缺乏这种教育,缺乏这种具体的要求。最近北京的200多位学生到俄罗斯克里姆林宫剧院演出。俄罗斯司机说,中国学生在车上吃盒饭,没有留下一粒米,素质太高了!正是这些细节体现着中国人的素质。这些细小的习惯,需要学校通过合理可行的校规校纪来培养。当然,这方面学校有自己的坚持,并不意味着简单的强制,也不能因此抹杀学生的个性以及正面耐心细致的教育,而是希望学校通过这种坚持,真正形成讲规则、讲秩序的法治文化。
我们国家现在有一个趋势,就是把一些社会公认的道德法律化。很多人奇怪,为什么法律上要规定,如果你有父母的话应该常回家看看。有人说,这是一个道德问题。但我们现在规定在法律上。就是说,道德跟法律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道德和法律都是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是要让他们认识到国家有规则、社会有规则、学校有规则、家庭也有规则。我们在强调教育要个性化的时候,不要忘了它跟规则意识是不矛盾的,教育个性化不是不遵守规则,而是要在共性的基础之上发展个性。
(陶西平 作者系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总督学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