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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要求省级示范幼儿园男教师不少于5%
2014-10-17 11:46:27   来源:西安日报   

  【教育之声网10月17日消息】陕西省教育厅近日公布新修订的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要求男教师比例达到教师总数的5%;至2016年,确保全省每个县至少有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

  省级示范幼儿园是幼儿园办学的“最高”级别。我省规定,申报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取得办园资质且开园满3年以上(含3年);被评为市一级(市示范)幼儿园且满2年以上(含2年);办园规模为6个班以上(含6个班),且有平行班。

  新修订的标准从办园条件、队伍建设、幼儿园管理、保育教育管理、儿童发展评价五个方面进行评估。其中要求,幼儿园的名称必须规范,不含有“国际、中华、双语、艺术”等字;男教师比例达到教师总数的5%;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三年内没有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的违背师德师风现象;严格限制班额,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各年龄班幼儿数最多不超过规定班额5名。

  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中,如果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违规收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有重大安全隐患、“小学化”现象严重,以及产生社会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省教育厅对省级示范幼儿园动态管理,采取随机、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查,并每5年复验一次。对抽查和复验不合格的省级示范幼儿园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者,取消省级示范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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