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教育之声网
重要声明:
“教育之声网”推送文章除实在无法确认,我们均会注明作者及来源。部分文章或图片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将会在36小时内删除处理,特别感谢,也特别欢迎您的投稿。
滚动新闻:
社会实践将成为福州中小学生必修课
2014-10-21 14:04:46   来源:东南网   

  【教育之声网10月21日消息】今后,走出课堂、家门,到广阔的社会天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将成为福州中小学生的“必修课”。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教育局获悉,教育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工作的意见》,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中小学生的必修内容,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每学年不少于15天,初中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高中生每学年不少于30天。

  社会实践不合格 不具备毕业资格

  福州市教育局德育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中小学开展“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因此,这几年一直要求中小学在学生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据了解,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生产实习、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社区服务、科教文化活动、志愿者活动、勤工俭学等形式,采取学校统一组织与学生自主设计参与结合的形式,其中,学校组织的活动天数要占总天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新规要求,中小学应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此项考核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资格认定范畴。社会实践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初、高中学生须在就学期间完成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总量,且每一学年的实践成绩在“合格”以上,才具备毕业或报考高一级学校的资格。

相关热词搜索:福州 中小学生 必修课
相关评论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我要链接 | 教育之声简介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 2000-2012 cedcm.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edu@cedcm.com.cn | 京ICP备12037710号-1 | 总机: 010-88687877 | 传真: 010-88682677
本网站所刊登的教育之声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教育之声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