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购房指标延伸腐败
前些年,不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频繁地进行集资建房或团购房,其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如果将购房指标转让,则往往能赚取一笔可观的差价。
云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杨某某的证人证言称,2001年,自己所在的房地产公司与云南财贸学院合作开发某住宅小区,该校教职工享受内部价。时任财贸学院领导的甄朝党表示想要一套房子,但直到2007年已到云南民大任校长时,他才让人来办理手续,杨某某仍然给了他内部价。
甄朝党不但违规取得了这个指标,并从中获利,更从中发展出新的腐败网络。甄朝党在云南民族大学担任校长期间,杨某某通过甄朝党帮某建筑公司承建了云南民族大学新校区的两个工程项目,得到了该公司60万元的“介绍费”。
学生沦为跑腿小弟
从甄朝党案件看,他已俨然成为一名“老板”:从收受别人的贿赂,到转卖房屋这样私人的事情,他都让自己的学生去做,甚至连收到的钱也让学生保管。“我对不起这两名学生。”甄朝党当庭落泪。
黄某某就是其中一位。他帮助甄朝党卖掉了财大内部价买来的住宅,获利25万元,并遵照甄朝党的嘱托替他保管,后来又先后替甄朝党“保管”了50万元、110万元、60万元。另一名学生杨某某也一样,帮“老板”代收贿赂款、保管贿赂款……
在他们眼里,服从“老板”指挥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他们作为甄朝党的得意门生,俨然失去了分辨是非的能力,鞍前马后,从学生沦落为“马仔”,甚至成为“权力的掮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