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之声网4月28日消息】2013年4月,李宇锋进入广东兴宁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工作。然而,当地有人发现,李宇锋的父亲正是兴宁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思中。对此,有官员称,“一定级别领导子女可获安排就业”是当地不成文规定。李思中也说,这是市里主要领导表过态的,但是没有发文。在招聘李宇锋的事情上,李思中有向市主要领导申请。(4月14日《南方农村报》)
近年,量身定制的“萝卜招聘”事件发生不少,量身定制的对象也往往是相应领导的亲属,而此次“一定级别领导子女安排就业”,招聘同样成为走过场,只是为“内定”的对象做个形式,是另一种萝卜招聘,负面影响一样不小,甚至更大。
首先,李思中分管工作中有民间组织一项,李宇锋一开始就是“应聘”到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工作,到目前,他的编制仍在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这违背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直系血亲关系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的回避制度。尤其是领导干部理应发扬风格,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而不是试图 “避开”制度、钻空子,以破坏制度、公平的方式,来为自己的子女谋取利益。
其次,违背了规定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李宇锋的专业和岗位并不对口,这不利于相应单位选拔到合适、优秀的人才,既是单位的损失,也是百姓、社会的损失。同时,走过场的形式,对其它参与招聘的人员不公平,在不明真相中沦为“配角”,浪费了时间、金钱、精力,甚至还会有挫败感。一旦事情曝光,显然会影响到人们对事业、机关单位公开招聘的公信力。
再者,类似的领导子女有就业优先权,也不仅在兴宁是不成文的规定,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近年来被曝光的各类萝卜招聘,就是一种形象的说明,只不过兴宁被曝光后把潜规则,以话语的形式更清晰的呈现在公众面前罢了。而兴宁把“补偿一下”当作给领导子女安排就业的理由,是下意识的把特权当作了正常的福利,忘了自己公仆的身份,这其中的另一面,就是对制度、法治的漠视,这样的“潜意识”恐怕也非个例。
当前社会,底层民众向上流动的渠道难言通畅,草根想要逆袭并不容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考试在作为替国家选拔人才的制度的同时,也为普通人提供一种改变命运的机会,理应保障招聘的公平性。那么,对于类似的萝卜招聘不但应该严厉查处,同时,也应完善相应制度,如实行更严格的回避制度,做好信息公开,有着更严厉的罚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