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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长清区强化职成教育学校安全工作
2013-01-30 10:07:08   来源:济南日报   

  【教育之声网消息】近日,山东省济南长清区教育体育局发出《关于加强职业学校、成人中专及民办学校(培训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和民办学校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据了解,《通知》下发后,各单位按照山东省济南长清区教体局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地处镇(街道)的民办学校(培训班)由镇 (街道)教育办负责。对无证的非法办学点,立即责令关停,并下达停办通知书。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及所有民办学校(培训班)要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办学中电路、电器、防火、食品以及周边环境等内容,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尤其是民办学校(培训班)要按照山东省济南长清区教体局要求,对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用电、防火等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如有安全隐患,不得开课办学。同时,《通知》要求职业中专、成人中专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对符合规定外出顶岗实习的学生,要制定安全预案,与学生及家长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规定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购买实习责任保险。

  山东省济南长清区教体局也将对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进行表扬。对安全工作不到位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或出现安全事故的实行 “一票否决”,取消其办学资格。同时,禁止民办学校(培训班)组织户外演出、旅游等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向山东省济南长清区教体局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办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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