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考试等事项
1.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元月2日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入口(已开通)<——
2.报到时间:
男子篮球、女子篮球项目考生元月3日报到,元月5日进行测试;
健美操、羽毛球、乒乓球、游泳项目考生元月3日至4日报到,元月6日进行测试。
3.专项测试时间地点:
元月5日8:30-12:00男子篮球(西校园体育馆)
14:30-17:00女子篮球(西校园体育馆)
元月6日8:30-12:00健美操(东校园体育馆)
8:30-12:00乒乓球(东校园体育馆)
13:00-14:00游泳(广西体工队游泳馆)
14:30-17:00羽毛球(西校园体育馆)
注:上述测试时间视各项目报名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具体安排报到当天在体育学院公布。
4.文化考核时间:
通过我校专家组审核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由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考生需参加我校自主命题文化考试,文
化加试时间将在元月7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科目、考试地点在考生报到当天公布)。
5.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测试内容:
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广西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六、录取
1.考生须通过广西大学举行的各项目专项测验与认证。
2.参加测试并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标准的考生,经“广西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网站、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和中学进行四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3.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相关政策报请当地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录取。
4.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由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符合要求的考生并经所在省级招生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必须参加高考报名),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5.对我校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学校将合理安排专业(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除外)。
七.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自始至终参与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工作全过程,保证实施过程的监督作用。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