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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娃压岁钱买iPhone家长退货遭拒 手机店无责
2015-03-06 09:29:49   来源:武汉晚报   

  【教育之声网3月6日消息】家住汉西的汤先生过年遇到一件烦心事。2月28日,13岁的儿子乐乐(化名)趁着开学报到机会,在商场花4300元购买了部iPhone5S手机,这些钱都是乐乐过年收到的压岁钱。

  当晚,汤先生带着儿子找到手机销售商,要求对方全额退款。商家以手机“被激活无法还原”为由,拒绝了汤先生的要求。汤先生已拨打12315进行求助。

  初中生拿压岁钱

  买iPhone5S

  2月28日晚上,汤先生发现儿子从学校回来后一直在摆弄一部新苹果手机。在汤先生严厉询问下,乐乐道出了用压岁钱买手机的实情。

  原来,当天在学校报到完之后,乐乐跟同学一起来到解放大道某大型商场,在5楼的一家手机通讯店购买了这部iPhone5S手机,一共花费了4300元,这些钱全部都是过年收到的压岁钱。由于不会操作,乐乐还叫店员帮忙进行了手机激活。

  手机店坚称无责

  前天中午,记者来到乐乐购买iPhone5S的这家手机店,店长陈女士证实,几天前确实有一位初中生来店里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当天晚上他的家长也过来交涉过,不过对于他提出的全款退货要求,店方无法满足。

  陈店长告诉记者,当天一共来了两个人,店员并未注意到是否穿着校服。由于个头都比较高大,店员无法获知他们的具体年龄,便按实际价格将手机销售出去了。

  对于家长的指责,陈店长认为并无道理。她说,孩子长得又高又壮,不看身份证确实难以知晓实际年龄。“如果一眼就知道是小朋友,我们肯定不会随便把手机卖出去,以前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都会要求与小孩家长沟通,征得同意后才进行销售。”

  陈店长透露,她已经将此事经过向上级部门作了书面汇报,具体处理意见要等上级部门的答复。

  未成年人消费行为

  期待法律保护

  昨天,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江汉区消协,工作人员称,如果未成年人购买了烟、酒这样的国家规定的限制性销售商品,是可以无条件进行退货的。但乐乐购买的手机显然不符合这两个条件,商家是可以拒绝退换货的,建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却认为,汤先生可以进行维权。陈亮说,13岁的初中生是未成年人,只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他只能进行与自己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如果是买个铅笔橡皮什么的,肯定是没问题的,但价值4300元的苹果手机,显然超出了其所能支配的范围。家长作为监护人,事后如果能够接受,那么就能够对孩子的行为进行追认,也就是认可了这笔交易。相反,如果家长无法接受,就可以通过协商甚至是起诉来要求退款。法律、法规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不得向其提供;已提供的,经营者应当向未成年人退还已支付的价款。

  值得注意的是,并无相关法规对未成年人所能支配的消费金额进行明确规定,加上经济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身上的零花钱越来越多,如何界定他们的消费行为超出了行为能力成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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