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教育之声网
重要声明:
“教育之声网”推送文章除实在无法确认,我们均会注明作者及来源。部分文章或图片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将会在36小时内删除处理,特别感谢,也特别欢迎您的投稿。
滚动新闻:
首页 > 要闻 > 正文
小学生被树枝反弹伤及眼睛 学校和涉事者赔18万
2014-08-08 10:39:28   来源:教育之声网   

  【教育之声网8月8日消息】两名小学生中午饭后自由活动期间在树下玩耍时,小刘眼睛被同学小温突然放手的树枝反弹致伤。小刘家长与同学小温家长及学校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小刘起诉学校和同学小温索赔184374.78元,昨日,记者从广州恩平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定学校与小温连带承担治疗费用181255.78元。

  小刘和同学小温都出生于2004年。当时,正值学校午饭后自由活动时间,小刘、小温与其他同学均在操场玩耍,小温见一棵树的树枝垂得很低,就用手去拉,当小刘走过来时突然放手,该树枝直接弹向小刘的眼睛,导致其右眼受伤。家长将小刘送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右眼盲目四级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八级伤残;符合保险四级伤残”,共花费204755.78元。事故发生后,学校和小温共赔偿了23500元,小刘家人多次与学校、小温家人协商要求赔偿而无果,遂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184374.78元。

  小温家人在庭上辩称,当时小温要原告走开,但是原告仍然过来,因而发生事故的。学校表示,为每位学生都购买了保险,并且已经赔偿了13000元。

  恩平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温的突然放手行为直接导致小刘受伤。学校未尽到对校园内的环境设施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义务,应当承担责任。鉴于小温的侵权责任以及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法院判决剩余的赔偿金额181255.78元由小温和学校连带承担。

相关热词搜索:树枝 小学生 眼睛
相关评论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我要链接 | 教育之声简介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 2000-2012 cedcm.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edu@cedcm.com.cn | 京ICP备12037710号-1 | 总机: 010-88687877 | 传真: 010-88682677
本网站所刊登的教育之声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教育之声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