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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一位小学生被老师疑为窃贼后跳楼的警示
2013-12-19 09:39:44   来源:教育之声网   

  广东江门一位小学五年级女生被老师怀疑是小偷,再三逼问后,女生从五楼跳下。等警察闻讯赶来时,老师才发现钱根本没丢,是自己记错了,真相大白,可是悲剧已无可挽回,跳楼女生全身多发性骨折、骨盆移位,至今仍然躺在医院里,前途未卜。

  广东江门江南小学老师谭某12月10日发现自己放在办公室的钱少了2000元,怀疑是该校五年级女生小吴所偷,并向小吴调查情况,次日下午17时许,小吴从学校五楼跳下。这已不是近年来发生的第一起小学生跳楼事件。每一起看似偶然的跳楼事件背后,都有着无可避免的必然因素。此次江门发生的这起小学生跳楼悲剧,给我们留下了深刻警示。

  悲剧警示我们:老师和家长管教孩子的边界在哪里?必须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老师、家长管教孩子的权力进行约束和规范。孩子是如此弱小,毫无反抗能力,如果老师、家长在管教孩子时缺乏相关规范和指引,动辄使用强权随意处置孩子,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将是致命的。

  管教甚至体罚孩子的行为在我国十分普遍,每个老师、家长都根据自己的理念和习惯来管教孩子,这说到底是老师、家长的个人行为,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如果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专门的“管教指南”,厘清老师、家长管教孩子的权力边界,管教、体罚学生的随意性和风险性将会得到有效控制。

  悲剧警示我们:我们的文化何时才能摒除“棍棒底下出孝子”的错误观念?在东方文化中,父母打骂孩子、老师体罚学生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尽管《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已有规定,父母对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的,可由邻居、亲戚或者朋友向当地派出所举报,施暴者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美国,邻居如果看到父母殴打孩子,也大都会主动报警。但在中国,很少有父母因打骂孩子遭到举报。

  究其原因,中国人历来都视子女为自己的私有财产,认为孩子的一切都是自己给的,孩子“不听话”,自己当然有权对其进行各种处置。中国家长在包办孩子的一切、给予孩子“致命”的溺爱时,也用同样“致命”的自私来处置“不听话”的子女和学生,最终酿成了一件又一件悲剧。

  悲剧警示我们:必须加强对孩子的生命教育,培养其自我保护意识。统计显示,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而中小学生跳楼事件近年来也频频发生,很多学生仅仅因为一点小事就轻弃生命。这充分暴露出我们教育中“生命教育”的空白和无力,当务之急是补上这一课,让孩子明白生命的意义,珍惜生命,正确对待死亡,而不是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蒙昧状态下纵身一跳,把无穷无尽的痛苦留给亲人。

  目前江门这位女生仍在医院承受痛苦和治疗,她身有残疾的父母每日都在哀哭,涉事学校的校长已经引咎辞职,涉事老师也将接受处罚。这场悲剧里没有赢者。与其在每一次悲剧发生之后扼腕叹息,不如在悲剧发生之前多一些思索和预防。愿警钟长鸣,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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