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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未完成招生计划将补录 对象不含公费生
2013-08-21 10:37:32   来源:人民网   

  【教育之声网8月21日消息】记者19日从海南省教育厅中招办获悉,今年海南中招还有部分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进行补录工作。

  海南省中招办强调,补录对象为档案在库且考试分数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考生(特长生等特殊招生计划可以放宽分数要求),已被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为公费生的(含民办高中学校统招的公费生),不得作为补录对象。同时,未完成高中公费生计划学校不得转招择校生。

  【补录原则】

  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今年,海南省教育厅中招办在考虑各市县普高招生计划和在库考生的情况下,设立普通高中(含民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汉族地区市县360 分,少数民族地区市县300分(文体特长生除外)。各市县可以在此基础上设立本市县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全省统一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据了解,高中学校在琼海录取场未完成的公费生招生计划,由主管市县(单位)中招办制定补录方案,于8月20日前报送省中招办备案。

  海南省中招办强调,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及招生学校要加强对补录公费生的资格审查,要严格执行标准,不得录取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得用于转招择校生,补录结束后收回,不得再用。

  【补录权限】

  补录工作依托省中招录取系统进行

  据海南省中招办介绍,补录工作必须依托省中招录取系统进行,省中招录取系统的远程补录功能已经开通,各市县和学校要抓紧时间完成补录工作,以免影响学校正常开学和中职学校招生工作。

  同时,为加强补录工作的统筹管理,市县(单位)所属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公费生和择校生的点录权限上收到市县(单位)中招办,补录名单由招生学校和市县(单位)中招办研究确定后,由市县(单位)中招办负责点录。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以点录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新生,报管辖的市县(单位)中招办审批。

  【补录对象】

  须为档案在库且考试分数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考生

  据了解,补录对象为档案在库且考试分数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考生(特长生等特殊招生计划可以放宽分数要求)。

  海南省中招办提醒,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和招生学校在组织生源时务必先查清楚考生的档案在库情况(前面批次的录取结果已上传至省中招录取系统,各市县、单位、招生学校可以登陆查询),已被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为公费生的(含民办高中学校的统招公费生)和考试分数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补录对象,省中招录取系统也不能通过。

  【时间要求】

  秋季开学一周后,各高中学校不得再补录新生

  据介绍,新生注册后,各高中学校要及时统计报到和未报到学生名单,主动联系未报到学生,给予1—2天的时间让学生到校补报,逾期视为放弃,可以留出空位补录符合条件的学生。

  同时,秋季开学一周后,各高中学校不得再补录新生。省中招办将视情况关闭省中招录取系统的相应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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