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教育之声网
重要声明:
“教育之声网”推送文章除实在无法确认,我们均会注明作者及来源。部分文章或图片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将会在36小时内删除处理,特别感谢,也特别欢迎您的投稿。
滚动新闻:
首页 > 要闻 > 正文
深圳:人才认定出新标准 企业获人才自主认定权
2013-08-13 09:23:57   来源:新华网   

  [教育之声网消息]你农业干得出色,在深圳也是人才。昨日,《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3年)》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公布。新标准将于8月15日正式颁布实施。

  新标准不光是这一点创新,其进一步加大了对新兴支柱型重点产业的人才支持,首次引入了“多主体评价”,提出了“团队带头人”概念。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而言,其一把手也首获“人才自主认定权”。

  力撑重点产业

  深圳市人才认定标準是深圳人才“1+6”政策的相关文件之一,于2008年9月在全国率先发布,于2010年4月和12月进行过两次修订。

  该政策文件在深圳实施以来,在吸引和培养人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信息,截至2013年6月,深圳共认定高层次人才2631人,其中杰出人才7人,国家级领军人才173人,地方级领军人才1246人,后备级人才1205人;认定后户籍迁入深圳的383人,工作关係转入深圳的120人,因取得新业绩而被认定或提升认定层级的1084人,政策效应发挥良好。

  为进一步适应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结构变化,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于2012年7月启动了《深圳市人才认定标準(2011年)》的修订工作。

  经过意见徵集、专题座谈、意见徵求、评估论证等多个环节,日前修订工作已完成。

  评价主体从“一元”到“多元”

  记者发现,昨日公布的新人才认定标準共新增条目32条,修改17条,修订49条。

  新标準全面扩大了社会参与的广度和维度,改变了以往人才“政府单一主体”评价状况,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对人才的不同需求,引入企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多元主体评价。

  新标準一大特点,是赋予企业“人才自主认定权”,如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在深圳落户的创业团队项目研发机构等,赋予其对其机构第一负责人“人才认定”的“决定权”,体现了经营管理人才企业“自主评价”的塬则。

  另一特点是吸纳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基金会等行业人才认定标準,如地方级人才中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等的认定标準,后备级人才中深圳市工艺美术大师等的认定标準,均是吸纳了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行业公认标準,体现了专业技术人才“业内认可”的塬则。

  ■亮点解读

  覆盖范围扩大

  会计、农业等纳入

  新标準将人才认定的覆盖范围全面拓展至各个行业领域,将各行各业人才全部纳入认定范围。

  这份新标準为适应深圳金融、文化等新兴支柱型重点产业的人才发展需求,新增会计、保险精算等金融产业领域,出版、新闻等文化产业领域,以及软件研发等高科技领域人才认定标準。

  而且,新标準也填补部分行业认定空白,新增农业、工艺美术等塬标準未涉及的行业领域人才认定标準。在突出重点行业的同时兼顾各行业人才需求,整体布局更加科学。

  评价标準创新

  人才“以用为本”

  新标準坚持“以用为本”,通过使用来鉴别人才,进而肯定人才,成就人才。

  如将塬标準中“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证书”的认定为地方级人才的条款修订为“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证书且正受聘深圳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担任公司首席分析师者”,突出“正受聘”的人才使用塬则,充分体现了人才评价“以用为本”的政策导向。

  接轨国际核心标準

  新标準将国际上广泛认可、业内广泛应用的核心标準纳入其中,如将广泛应用于投资、证券、IT领域的核心技术资格——精算师资格纳入人才认定标準,将取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等资格并担任公司精算责任人的纳入地方级人才,将获得以上精算师资格并从事精算专业的纳入后备级人才,体现了鼓励和引导培养国际水平人才的政策导向。

  首提“创业人才”概念

  新标準提出了“创业人才”概念,首次将“近五年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企业组、团队组前叁名,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企业成长组、初创项目组一等奖,且在深圳落户的企业和创业团队获奖项目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直接认定为后备级人才,体现了鼓励创业、支持创业的政策导向。

  突出“创新人才”导向

  新标準在布局上进一步强化“创新人才”导向,在新增的32项条目中,涉及“创新型”人才的达9项,涵盖科技创新、知识创新,企业自主创新,科研团队创新,专利设计等多领域、多层次,将“创新型”人才提到了整体布局的显着位置,体现了适应深圳改革创新发展,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吸引、培养力度的政策导向。(记者/李荣华 刘昊)

相关热词搜索:广东省 深圳 深圳人才认定 企业认定人才
相关评论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我要链接 | 教育之声简介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 2000-2012 cedcm.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edu@cedcm.com.cn | 京ICP备12037710号-1 | 总机: 010-88687877 | 传真: 010-88682677
本网站所刊登的教育之声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教育之声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