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教育之声网
重要声明:
“教育之声网”推送文章除实在无法确认,我们均会注明作者及来源。部分文章或图片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将会在36小时内删除处理,特别感谢,也特别欢迎您的投稿。
滚动新闻:
首页 > 要闻 > 正文
大学以科研为名充账套现成潜规则 导师变老板
2013-08-05 09:18:53   来源:新民晚报   

  

  【教育之声网8月5日消息】很长一段时间,一提到我国的许多科研项目水平赶不上发达国家,往往把原因归究于经费匮乏、实验条件落后。然而,近年来有关大学教授、科研人员在不菲甚至巨额的科研经费面前出现迷失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人还为此掉入了违法泥潭。如何管好、用好这笔本该定义明确的钱,考量着科研人员的良知和相关部门的管理机制。

  “活期存折”随意套现

  近日,事发一年多的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涉嫌贪污案,再度走进公众视线。据检察部门指控:陈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万余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如这一指控被法院认定,此案可能创下贪污科研经费的新纪录。

  科研经费的违规使用,在业内几乎已是潜规则,包括扩大开支范围、擅自调整预算、突击购买设备等。2010年,仅国家审计署查出的资金就达数亿元。据中国科协的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仅占40%左右,大量的钱流失在项目之外。

  在有些地方和单位,科研经费成了“唐僧肉”。现在科研经费大多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很容易成为这些专家、教授的“活期存折”,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而且,借开(结)题会、研讨会、评审会之名突击花钱,也是圈里公开的秘密。随着我国对科研经费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一项课题的经费从几万元到几百万元、上千万元不等,其中自然科学类的课题经费更是“一掷千金”。有博士生告诉记者,每到开完一次研讨会后,他们就会忙着造单据、贴发票,有的干脆从非法渠道买来假发票,只要注明“会务”“餐饮”“资料”“专家咨询费”等名目,就能大量套现。

  课题导师变身“老板”

  那么,为什么科研经费会“多”到可以任意挥霍的地步呢?

  上海纽约大学校长俞立中说,国内课题的预算与实际开支的差距,是导致科研经费存有“寻租”空间的主要原因所在。

  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胡申生说,科研经费是伴随科研课题而来的,基本上源于纵向与横向两个方面。所谓纵向就是指来自国家、省市、部委等上级机关的课题,而横向课题则是指来自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课题”。一般来说,纵向课题的经费,财务审计会比较严格和规范一些,而一些横向课题的经费则要宽松许多,“发包”单位大多只求一个研究结果,至于经费如何使用则很少仔细过问。

  由于审计规范的纵向课题带有政府行为,属国家或省部级的指定课题,往往在投入上会“不差钱”。这就造成了有些高校、科研院所的教授、专家拼命要“跑部”争取项目。在我国,课题的负责人也有着“老板”的别称,因为他们是课题经费的实际掌控人,他的科研团队成员,包括助手、学生等,都是为其打工的“马仔”,因此,业内也有“导师吃肉,学生喝汤”之说。其中,无论是膘肥的“肉”还是鲜美的“汤”,皆出自科研经费。

  经费“黑洞”源于机制

  据了解,我国科研经费近年来年均增长20%以上,每年投入高达上千亿元。科研人员的职务犯罪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有一个显著的“行业”特点,一旦专家、教授涉案,其所负责的科研课题包括国家级项目,就会深受影响甚至被迫“停工”,这个损失是极大的。

  “实际上,在目前的科研体制下,科研经费‘黑洞’是常见现象。”教育时评家熊丙奇说,现在我国大多数高校、科研机构的薪酬制度是“基本工资+津贴+ 奖励”,而津贴、奖励部分大多是由科研人员、教授自己去挣的,这就是“科研提成”。一般来说,纵向课题的提成比例在10%左右,而横向课题的提成可高达 40%,也就是说,课题研究尚未开始,一部分资金就已经进入了课题负责人的腰包,而这还是规定允许的。

  在“什么都能报”“什么都敢报”的机制下,大到买房与买车,小到给孩子买个铅笔或玩具,都能从科研经费里开支报销。如此,在某些课题组或课题负责人身上不出大问题、不违纪违法,才是怪事。

  俞立中说,据他了解,在有些国家的高校,如果一名教授拉来一笔项目经费,必须把其中50%左右的钱交给学校,纳入学校财政,另一半钱才由教授支配。

  因为,教授在开展这项科研时,必然会使用学校的实验室,还要动用在校研究生或其他助教团队的力量,而且,教授从事的科研工作,也是计入一定工作量的,学校还会付给他工资,所以,交出一半经费给学校是理所应当的事。俞立中说,作为本市第一所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高校,将来上海纽约大学的科研模式,也会考虑引入国外高校的通行做法。

  标本兼治预防腐败

  去年底,教育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要求科研人员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坚持科研经费统一管理原则,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科研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转拨、转移科研经费,购买与科研活动无关的设备、材料。不得虚构项目支出、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不得虚列、虚报、冒领科研劳务费,用科研经费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不得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

  “意见”“规定”看起来都很硬,但在熊丙奇看来,要堵住科研经费“黑洞”,还得改革我国的科研体制,包括取消“科研提成”,对科研人员实行阳光化的“年薪制”,避免科研人员靠课题经费致富,但同时也要保障其过体面的生活;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的信息公开机制;打破行政主导科研资源配置的模式,实行学术本位管理。如果不改革科研体制,增加的科研经费,很可能不是增强我国的研发实力,而只会养肥一批“蛀虫”,败坏我国的学术肌体。

  胡申生提出,治标更得治本。因为,我国的许多科研课题本身就先天存在问题是否需要那么多靠经费养活的科研项目?中国已是世界科研论文数量第一大国,八成课题随着“研究”结束被束之高阁,根本转化不了生产力和社会效用。拼命争课题、马虎搞研究、应付做评审,这样的“课题教授”“课题专家”引导机制,是造成学术腐败、科研经费“黑洞”的主要温床。

相关热词搜索:大学 科研 充账套现 潜规则 导师
相关评论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我要链接 | 教育之声简介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 2000-2012 cedcm.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edu@cedcm.com.cn | 京ICP备12037710号-1 | 总机: 010-88687877 | 传真: 010-88682677
本网站所刊登的教育之声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教育之声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