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之声综合消息】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出炉,新疆对自治区内报考音乐类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理论、音乐表演等考核要求的音乐类专业)的考生组织专业科目统一考试。此次考试中获得合格证书的考生才能参加自治区外各高校音乐类专业校考。
据悉,此次考试涉及音乐学、作曲与作曲理论、音乐表演,考试形式大体一致,基本乐科、主科科目、加试科目三项构成最后成绩,总分300分。其中基本乐科包括本科目包括乐理、视唱、练耳三部分内容。统考时间为1月15日-19日。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新疆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