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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因无赖哥哥虐待父母将其杀死 被轻判15年
2013-07-12 11:52:32   来源:广州日报   

  【教育之声网消息】因为哥哥在家殴打父母,弟弟一怒之下将哥哥杀死。归案后,27位村民联名签字画押为凶手求情,声称死者在村中长期虐待父母,“死有余辜”。昨天,韶关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德当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7月10日晚,乳源瑶族自治县某村村民赵拉高在其弟弟赵德当家里喝酒聊天时发生争执。赵德当便将父母叫到家里与哥哥论理。在论理过程中,赵拉高竟然殴打母亲,被弟弟拦住后,两人发生打斗。赵德当于是跑回自己房间拿出一把开山刀回到客厅砍了哥哥头部几刀。

  想起哥哥的坏

  弟弟刀砍兄长

  赵拉高受伤后,躺在沙发上挣扎。此时,赵德当想起哥哥“平时好逸恶劳,偷鸡摸狗,且长期虐待父母,搞得一家人在村里好没面子”。于是他又持刀砍了赵拉高喉部一刀,致赵拉高当场死亡。

  案发后,赵德当4个姐姐妹妹、27位村民联名签字画押以及村委、村小组盖章为其出具了《刑事谅解书》。村民们在谅解书中说,“死者赵拉高长期以来虐待父母,游手好闲,小偷小摸行为严重,长期要母亲给钱,如不给就打。总而言之,赵拉高品行很坏,在当地影响极坏,是死有余辜,可以说是为当地和赵家除了一害,请求法院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

  韶关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父母赵西担、赵才美帮助被告人处理并丢弃尸体,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但是三人在公安机关传唤其协助调查后亦主动配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德当有期徒刑15年;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被告人赵西担、赵才美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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