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重庆大足区的仇勇(化名)有一个两岁半的孙女,在大足区实验幼儿园上学。前几天,仇勇带着孙女去幼儿园时,收到学校发的一份“捐资协议”。幼儿园老师告诉仇勇,需要仇勇以自己单位的名义向幼儿园缴纳500元/年的捐资助学费,而且还要在“捐资协议”盖上单位的公章。
学校发的“捐资协议” 受访者供图
“这完全是变着花样让我们交捐资助学费!”18日,仇勇气愤地说,他已经向教委反映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