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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08-22 10:32:46   来源:教育之声网   

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③ 我校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5.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6.报名参加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4、5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在会计或财务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该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③ 我校2013年会计硕士只招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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