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未明确能否立案
昨天上午10点,6位学生代表带着78份起诉书前往昌平区人民法院。在起诉书中,他们要求法院依法确认学校201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未公布奖学金具体政策的行为违法,并依照不低于2010级法律硕士生的标准补发2011级的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生们提起的是行政诉讼,他们解释,行政诉讼是为了让学校举证,“否则打民事官司的话,我们举证不了”。然而,昌平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当场拒绝学生的立案申请,理由是中国政法大学是事业单位,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学生代表介绍,高校作为行政诉讼主体有例可循,北大和北京科技大学都曾被学生提起行政诉讼并被法院立案,中国政法大学作为国家出资的事业单位,有制作和发布招生简章的行政权力,并能独立承担责任,具备行政诉讼主体的资格。
最终,法官让学生们留下一份诉状,但未明确是否能够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