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凡有参与有偿家教、变相体罚学生、巧立名目乱收费、索要收受家长钱财等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情节严重者都将被开除或予以辞退(解聘)。其中对“教师”的界定,除了包括全市公办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工外,还涵盖了民办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职工。(《中安教育网》)
9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颁布,要求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事实上,我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从去年就已开始试点,预计用3年时间成为全国性常态制度教师资格考试将不再终身有效。从“入门一考”到“5年一检”。
为了规范教师的师德行为,最近合肥市又出台了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于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将予以重拳出击,严重者将被开除或予以辞退(解聘),这个处罚和以往相比重的多了。还对“教师”进行了界定,不仅包括公办学校的教师,也包括民办学校的教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下少数教师的有偿家教等有违教师师德的现象愈演愈烈,“天价补课”“跨省补课”等等,有的教师的有偿家教不是以教育为目的,利用教师的权利,纯粹是以敛财为目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成了一种教育的灾难,有偿家教违背了教育规律,阻止了教育的改革,加重了中小学学生的负担,加重了家长的负担,一些家长苦不堪言。少数老师违反师德行为破坏了教师的整体形象,教育在人们的心目中地位在下降,也不利于教育的发展。
国务院意见和合肥市出台的暂行办法,无疑是给教师念上紧箍咒,引来各方的热议,赞成的有,反对的也不少。我想紧箍咒不是在整教师,而是规范教师的师德行为,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升。教师不是终身制,暂行办法宣告教师铁饭碗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