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教育之声网
重要声明:
“教育之声网”推送文章除实在无法确认,我们均会注明作者及来源。部分文章或图片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将会在36小时内删除处理,特别感谢,也特别欢迎您的投稿。
滚动新闻:
首页 > 要闻 > 正文
小伙公务员考试排名第一 实习证明造假被拒
2014-07-17 10:25:47   来源:教育之声网   

  被告知“政审不过关”

  考了第一,却未被录用,小张很焦急,6月25日,他搭车赶到江门市人社局问询。“他们说用人单位政审报告还没递交上来,他们不清楚情况,要直接联系用人单位。”小张于是先后打电话找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和中心主任,得到的答复是“耐心等候,尚在研究”。

  小张说,在多次追询下,7月10日,他得到用人单位答复“政审不合格”,“大学有个实习报告有问题”。小张当场提出无法接受政审结果,用人单位说可以在一周内申请复核。

  小张于是写了一封申诉信,对政审提出了六点疑问:一、政审从5月26日开始,到6月23日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录用人员公示,再到7月10日口头告知本人政审结论,期间他一直未收到答复,造成申诉有效时间不足;二、政审结果如何反映是考核工作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的考核结果,而不是用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私底下单方面做出的?三、政审不合格是否应该有明确的政审考察报告?四、在政审结论未作出之前,用人单位是否已着手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政审工作?如果存在这种情况,符合相关程序吗?如果不符,是否属于超越和滥用职权?五、政审过程其他考生都要填政审表、交三张一寸相片而我不用,是我特别还是用人单位在政审一开始就已经未卜先知我政审不能合格?六、如果我的政审被不合格,进行递补时,是否会公布递补人员的综合成绩、现工作单位及是否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存在人事回避关系?

  小张自认为“作为一名服务基层且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大学生村官”,自己“工作务实勤奋、兢兢业业,生活积极健康”,希望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

相关热词搜索:实习证明造假
相关评论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我要链接 | 教育之声简介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 2000-2012 cedcm.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edu@cedcm.com.cn | 京ICP备12037710号-1 | 总机: 010-88687877 | 传真: 010-88682677
本网站所刊登的教育之声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教育之声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