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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谁逼走报校长开房的记者
2013-08-12 10:04:02   来源:教育之声网   

  【教育之声网8月12日消息】据人民网报道,最先报道“海南万宁校长带女生开房”一事的记者杨琼文,经确认即将离开他供职的《南岛晚报》。8月7日,杨琼文在微博中称:因曝光海南校长开房事件,遭到了当地政府官员的压力和威胁,甚至逼迫其离开海南媒体;在报道之初他就料想到会这样,结果终于得到验证。

  海南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带小学生开房事件经媒体曝光后,举国震惊,令许多人出离愤怒——这不只是教育之耻与教育之痛,似乎再没有什么,比这更容易让人感受到社会底线的快速沉沦了。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理应向公开呈现这一真相的记者致敬,可眼下,他竟然面临被迫离职的命运,这让人在这个暑热不退的季节,感受到了一种刺骨的凉意。

  人们很想知道,逼迫这位记者离职的神秘力量到底是什么?报道见报不久就威胁“无论如何也要把你从《南岛晚报》搞走”,在这起事件中,有关官员为何显得比当事的“开房校长”还要着急?仅仅因为揭露了在有关官员看来不该揭露的事实,就可以随意逼迫一位记者离开他心爱的岗位?从这里面,公众看到的是不加掩饰的权力嚣张。

  记者所行使的采访权、报道权、评论权,由公众赋予,由社会让渡。一个社会如果无法保护记者的正当权益,公众权益也将同样“开天窗”。事实上,这种逼迫记者离职的力量,与带小学生开房的校长的罪恶一样令人震惊,一个不能正常发声的社会,意味着更多的真相与公平可能被遮蔽、被淹没,更多的恶行将得不到应有惩罚。

  与媒体良性互动应是执政共识。媒体对真相的追问背后是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不管是谁,都必须接受舆论监督,媒体不是公权的跟班。但令人遗憾的是,这样一种基本的现代理念,还没能成为一种更广泛的共识。尽管决策层面一再表态支持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但总有一些单位和部门生怕家丑外传,总是想方设法捂盖子。也有一些官员表态很好,欢迎媒体监督批评,实质上往往是做表面文章,言不由衷,谁触犯了其利益就会毫不含糊地给谁穿小鞋。报道“校长开房”的记者被迫离职,就是又一个沉重例证。

  杨琼文在接受采访时表态说对此事“不后悔、不屈服”。这体现了一个新闻工作者应有的骨气、勇气与担当精神,但我们必须让他知道,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鞭挞丑恶、张扬正义方面,他并不孤单。

  2008年,就辽宁西丰警察闯入法制日报社内抓捕记者的事件,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迅速表示声援;2010年,《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通缉一事引发舆论强烈反响,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新闻机构及其派出的采编人员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因此,我们希望,针对杨琼文被迫离职一事,记协也能及时发声。我们也希望,有更多光明正大的公开声援一道来维护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要知道,在这里,声援的不只是一位记者,而是这背后的合法职务权利乃至由此延伸的公众权利。

  为了让记者在坚持新闻理想与操守时免予恐惧与孤独,还有必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舆论监督的制度保障和法律后盾, 使得任何干涉舆论监督的行为,都能在可能的高昂代价面前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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